????一、工作開展情況
????2020年,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銀川市委、市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堅決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序推進,為推動實現“一高三化”發展目標,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創建工作。一是深入開展全國、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創建。積極爭創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入選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被中央依法治國辦評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二是全面加強創建工作培訓和專項督察。舉辦全市法治建設業務骨干培訓班,進一步提升基層法治工作人員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先后開展4輪法治政府示范市創建專項督察整治。
(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一是穩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重點解決事業單位體制不順、機制不活等突出問題,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已退出事業單位序列,完成轉企改制工作,市機動車輛安全檢測中心等轉企改革方案已經審議通過。二是落實減稅降費和涉企收費政策措施。認真落實“六穩”“六保”政策,累計減免稅費31.33億元;全面梳理整頓全市68家行政事業性單位涉企收費情況,取消2項無政策依據行政審批中介事項。三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在全國省會城市率先出臺《銀川市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銀川市“1230”審批服務改革新模式入選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100例》,成為全國開辦企業用時最短、不動產登記效率最高、項目審批速度最快的城市之一。
(三)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一是推動我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化。制定印發了《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市政府8個方面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2020年度10項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二是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參謀助手作用。聘請合天、德恒、寧人等3家律所為市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凡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市政府常務會、專題會,均邀請法律顧問全程參與研究討論。
(四)認真開展立法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一是持續加強立法備案審查力度。始終把立法備案審查擺在法治政府建設突出位置,全年累計對150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文件實施合法性審查,審查修改地方性法規(草案)4件、法規性決定(草案)1件,政府規章(草案)12件;廢止市政府規章2件,向自治區報備行政規范性文件15件。二是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按照中央和自治區有關要求,全面起底和集中清理我市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修改存在限制競爭問題的規范性文件1件,清理8件、廢止4件。
(五)穩慎推進綜合執法改革。一是繼續推進第二步綜合執法改革。按照機構改革總體安排部署,將分散在8個部門16個事業單位的28項綜合執法事項集中劃轉到市和轄區綜合執法(監督)局,并同步完成涉改人員劃轉等工作。二是執法隊伍改革穩步推進。以執法隊伍改革助推行政執法工作,明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等領域改革方向、任務等,完成文化市場、生態環境、交通運輸三支綜合執法隊伍改革設置。
(六)不斷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一是動態調整權責清單。及時開展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編制全市34個部門對應的3645項行政職權,26603項責任事項、38003項追責情形和22023項擔責方式。二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加強信息化應用,全市46家單位(部門)接入寧夏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錄入執法案件信息2000余條。開展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和集中督查檢查4次,督促28個部門對6類問題限期整改。三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聯席會議等5項工作制度,100%覆蓋市場監管領域132項雙隨機抽查事項,為實施公平監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一是主動接受監督。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共辦理市人大議案6件、代表建議94件、政協提案177件,辦復率100%。二是加強審計監督。全面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審計查出違規及管理不規范金額近7億元,審計處理處罰金額1.2萬元,提出意見建議213條。
(八)依法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一是認真開展行政復議工作。全力化解行政爭議和糾紛,全年共收到有效行政復議申請180件,已辦結134件,正在辦理46件。二是依法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應訴工作平穩有序開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斷提升,行政案件敗訴率大幅下降。
(九)全力推進政務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一是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加強政策解讀,轉發國家、自治區政策解讀109件;制定并公開發布市級規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圖解88件,政策解讀達100%,發布政府信息1.89萬條。二是加強信用平臺建設和信用信息歸集。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入市民大廳等部門信息化系統,實現信用信息自動核查與反饋。企業法人信用檔案查詢植入銀川市24小時政務服務便民終端,實現不出園區、社區即可便捷查詢法人信用檔案。
(十)繼續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務。舉辦憲法、民法典等普法宣傳活動1800余場次,受眾近32萬人次,發放資料9.8萬余冊。完成對6個縣(市)區和78個市直部門“七五”普法終期考核,高標準通過自治區“七五”普法考核驗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768件,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2972萬余元;辦理公證事項38581件;辦理司法鑒定案件8874件;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仲裁773件,審結案件730件。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職責。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會議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會議精神,總結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并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實施方案》《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等4個文件。銀川市及各縣(市)區全面開展述法工作,把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二)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重視司法改革,全力保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獨立行使審判工作和法律監督工作,全市法院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院庭長收案4.28萬件,結案3.9萬件;全市檢察院入額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敏感、疑難案件1535件;強化對環境保護等公益事業的司法保護,聯合石嘴山市檢察院、吳忠市檢察院出臺《關于建立黃河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協作機制的意見》,立案公益訴訟案件275件,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專項監督,立案33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3件。
(三)加強干部法治素養建設。將依法行政情況納入年底市委領導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內容,并充分運用部門反饋結果,推動黨政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常態化開展法治建設。重視干部法治教育培訓,通過市委黨校中青班、干部網絡教育等,開設法治教育課程80余節,參訓7000余人次。2019年以來,政法系統共提拔縣處級領導干部17人次,晉升職級85人次,為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年來,雖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用法治思維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升,個別領導干部用法治思維解決新問題的能力還不夠強。二是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實效還需進一步提高,一些單位和部門法治建設工作缺乏系統安排,工作內容和方式還比較單一;法治宣傳教育創新舉措不夠,普法責任制落實與中央和自治區要求還有差距。三是個別部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還不到位,部門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不高,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認識還不充分,工作推進速度和效果不理想。
下一步,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四個體系”建設為抓手,全面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一是健全完善政府職能體系。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做好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證明事項清單等動態管理;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圍繞“十四五”規劃和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等戰略任務謀劃行政立法工作;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落實“三統一”要求。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決策程序體系。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健全專家咨詢制度,發揮風險評估功能,落實決策后評估工作。四是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開展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嚴格規范行政執法,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向鄉鎮覆蓋;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廣泛運用警示告誡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加強以案釋法,提升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