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810C/2023-00206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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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 發布日期: | 2023-05-30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進一步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進一步支持企業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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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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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進一步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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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營造更優創新發展環境,提升政策供給和創新服務能級,以更大力度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推動形成企業為主體、產學研高效協同深度融合的創新體系,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攻關
聚焦“三新”產業等重點領域創新需求,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創新資源,加快推進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通過“前引導、后支持”等機制,支持企業開展“卡脖子”核心技術攻關,單個項目補助最高500萬元。支持骨干企業圍繞關鍵共性技術跨年度開展持續攻關,按照不超過項目總研發投入的30%,以1—2年為周期進行連續滾動支持,最長不超過3個周期。支持企業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利用區外優勢創新資源解決關鍵核心技術難題,單個項目補助最高500萬元。
二、支持企業開展成果轉化
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對企業牽頭承擔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鼓勵以企業為主體與高校、院所開展協同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金支持。完善科技招商機制,聚焦“三新”產業和“兩都五基地”建設,吸引一批創新水平高、發展潛力強的企業落地,按其成果中試熟化投資額(不包括土地、廠房、工程等投入)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
三、支持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創新
鼓勵大企業面向中小企業發布創新需求,帶動更多中小企業融入供應鏈創新鏈。支持大企業、中小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產業共性技術研發,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鼓勵大型企業在承擔的科技項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小企業參加,并配套相應研發經費。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資金規模,對中小企業實施的科技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
四、支持企業建設創新平臺
支持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對新認定的國家級、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支持重點企業在發達地區建設“飛地研發中心”,每年給予研發費用總投入15%、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或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或自治區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資金獎勵。
五、支持應用場景向企業開放
建立側重需求引領的應用場景示范推廣機制,助推企業創新產品首試首用,為新業態新技術提供應用空間和發展環境。行業部門、國有企業和重點龍頭企業圍繞醫療衛生、交通運輸、教育養老、產業升級、數字經濟等領域定期發布應用場景開放清單和應用場景能力清單,促進“兩單”精準對接和深度融合。每年擇優支持打造一批新技術應用場景示范項目,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300萬元支持金額。
六、支持企業創新產品供需對接
發布銀川市科技創新產品推廣示范目錄,針對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項目,鼓勵采購人在不違反公平競爭前提下首購首用優勢產品,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和市場化風險。鼓勵大企業先試、首用中小企業創新產品,促進中小企業配套產品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中示范應用。政府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定期舉辦路演活動,向產品客戶推介創新產品。鼓勵企業或社會組織舉辦創新產品推介會、路演活動等。
七、支持企業常態化參與創新決策
建立企業家科技創新咨詢座談會議制度,定期組織溝通交流,開展問計咨詢。持續面向社會民生領域征集重大技術需求,針對社會民生科技短板,開展系統性、常態化技術攻關。每年設立100萬元科學決策專項資金,對重大科技創新事項提供課題研究支持。對從企業和產業實踐中凝練應用的研究任務,可采取“先立項、后支持”方式,給予不超過200萬元支持。
八、拓展企業科技創新融資渠道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專門支持重大科技任務的金融產品,建立以創新要素為核心的科技企業評價體系,并根據評價結果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專屬增信支持。探索建立集投、擔、貸等功能為一體的市場化投融資平臺,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投融資咨詢、金融資源對接、金融法律顧問等“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務。用好“銀川新星”基金,以階段參股、跟進投資、投貸聯動等方式,為初創型科技型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九、強化企業科技創新服務保障
搭建科技資源統籌服務平臺,為創新主體提供研發外包、成果轉化、科技招商、人才引進、金融支撐等服務。擴大科技創新券服務范圍,將研發外包等科技服務納入服務范圍,鼓勵企業將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研發等開發任務外包給外部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根據企業需求,分領域、分行業組建專家智庫,建立“周末科學家”“科技副總”等柔性引才服務機制,暢通科技人才服務渠道。
十、加大企業科技人才培養力度
實施企業家創新精神培育行動,通過采取線上線下聯通、區內區外聯動、培訓調研結合等形式,提升企業家創新創造意識。支持規上工業企業培養創新人才團隊,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加快推動規上工業企業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全覆蓋。鼓勵企業依托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平臺等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科研項目經費可按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
本措施自2023年6月2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