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853R/2023-00183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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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 發布日期: | 2023-12-14 |
各縣(市)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銀川市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銀川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0月17日
銀川市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入學習貫徹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加快建設創新發展引領市的實施意見》(銀黨發〔2022〕23號)、《銀川市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22-2025年)》(銀黨辦〔2022〕135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各級各類研發機構協同聯動的技術創新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的原則是“政府引導、統籌規劃、分類指導、配套支持”;項目聚焦自治區“六新六特六優”產業、銀川市“三新”產業發展創新需求,項目實施有助于優化提升科技創新平臺能級,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第二章 ?支持對象及標準
第三條??項目申報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銀川市轄區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開展非營利性研發服務的社會組織。
(二)成長性好、創新意識強,主營業務或產品屬于自治區“六新六特六優”或銀川市“三新”產業相關技術領域。優先支持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新型研發機構、規模以上企業。
(三)具備一定的研發基礎,且已組建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發平臺或自治區技術創新中心。研發平臺具有明確穩定的研究方向且正常運營,通過實施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可提升研發平臺能級,有助于培育自治區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平臺。
第四條??項目實施內容主要包括購置科研儀器設備、科研基礎設施維修改造、軟件開發及相關科研活動支出等。其中,需要購置的設備應屬于提升科研基礎條件必備的急需、緊缺研發設備,純生產類設備、與主營業務及研發方向不相關的設備、經研究不宜支持的設備等均不屬于本項目支持范圍。
第五條 ?給予項目總投入(不含場地建設費用)3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具體支持額度結合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已經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六條??銀川市科技局是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受理、評審立項等工作;各縣(市)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項目申報推薦,協助銀川市科技局對項目進行過程管理。
第七條??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面向全市公開征集,實行常年申報受理、分批評審立項。
第八條??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通過銀川市科技項目管理系統申報,注冊后按項目類別填寫項目申報表,并上傳相關支撐材料。
第九條??銀川市科技局通過組織專家、委托專業機構等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審核論證和經費審計,擇優立項支持。
第十條??擬立項項目在銀川市科技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由銀川市科技局組織調查并重新審定,公示無異議的下達立項文件。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實施責任主體,要嚴格遵守科研資金管理相關規定,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銀川市科技局會同銀川市財政局加強項目資金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追回資金,并根據科研誠信規定對項目承擔單位及負責人進行懲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銀川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規定執行,具體由銀川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23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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