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內容快速切換
當前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部門信息公開>銀川市投資促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投資政策
索 引 號: | 640100-130/2021-00009 | 發布日期: | 2021-02-02 |
---|---|---|---|
發布機構: | 銀川市投資促進局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投資促進局辦公室 |
名 稱: | 關于加快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若干措施 |
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強、技術水平高、成長性好、發展后勁足,是帶動技術升級、產品升級和產業升級的重要引擎,是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會部署要求,促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質量雙提升,帶動產業向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發展,支撐引領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
圍繞自治區電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潔能源、枸杞、葡萄酒等重點產業轉型升級技術需求,引導企業聚焦高新技術領域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對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將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及有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入培育庫。完善科技型企業統計監測制度,每年遴選一批重點培育對象,在研發投入、成果轉化、知識產權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形成“引導入庫一批、精準培育一批、申報認定一批”的培育機制,爭取每年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50家以上。到2025年,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總量達到500家以上。鼓勵區內外各類“雙創載體”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培育服務,每培育認定1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萬元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寧夏稅務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重大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
堅持“圍繞產業、聚焦瓶頸、重點突破”,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瞄準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牽頭實施一批重點科技項目,引進轉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提升高新技術企業核心競爭力,打造一批細分領域的“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培育一批創新型示范企業。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承擔或參與自治區重大創新工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等項目,引進國內外先進科技成果及關鍵設備,提升產品質量、技術水平和產出效益。(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設創新載體
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自建或聯合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協同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引導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創建國家級創新平臺;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與東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概念驗證、中試熟化、實訓基地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走出去”利用國內外優質科技創新資源設立高水平研發機構。推動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載體全覆蓋。(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四、推動創新人才向高新技術企業集聚
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力度,推動“政府引才”與“企業引智”雙向發力,發揮“企業引智”主體作用。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在高新技術企業中開展“政府出錢、企業育才”試點,健全完善政府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引才引智政策。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培育企業家創新意識,激勵企業家勇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推動生產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每年選派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負責人或管理人才、專業技術骨干參加區內外企業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培訓、省際人才訪學研修等項目。(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嚴格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首次認定的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3年、延長虧損結轉年限至10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對未享受過獎補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通過認定后按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給予獎補;對有效期內整體搬遷到我區的高新技術企業,視同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補;對區外高新技術企業來寧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滿足培育庫入庫條件的給予5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繼續落實好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獎補政策。(責任單位:寧夏稅務局、財政廳、科技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新產品應用推廣
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產品,優先列入自治區政府采購目錄。進一步完善高新技術企業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在政府建設項目招標、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采購時,合理設置高新技術產品的首創性、先進性等評審因素和權重;擴大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的應用,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重大創新技術、產品和服務采購力度。(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寧夏銀保監局)
七、降低高新技術企業生產要素成本
大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節本增效、節能減排。自治區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水利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用電、用水等優惠政策。自治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生產建設和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各類開發區要優先保證高新技術企業基礎設施、創新創業平臺建設用地。財政、生態環境、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指導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應急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八、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環境
鼓勵各類商業銀行在開發區設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專營機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面向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訂單質押等融資服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合理下放審批權限、提供綠色審查審批通道等方式提高授信審批效率。加大“寧科貸”、科技金融專項補貼、科技擔保、科技成果轉化等資金(基金)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力度。高新技術企業首次申請“寧科貸”支持貸款額度可放寬到500萬元,續貸支持額度可放寬到1000萬元。(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科技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寧夏銀保監局)
九、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發展
各開發區要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作為創建國家和自治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核心指標,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集聚發展帶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提質升級。對新創建的自治區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統籌安排500萬元、1000萬元科技項目資金,支持園區因地制宜建設智慧園區、雙創載體、公共科技服務平臺,提升科技服務供給水平,優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環境,壯大創新型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十、壓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責任
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是自治區黨委和政府考核市、縣(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標,也是開發區效能考核的核心指標。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培育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多措并舉、精準培育。建立開發區創新監測評價制度,突出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指標。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小組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和服務作用,完善部門會商制度,加強統籌指導和協同推進。(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寧夏稅務局)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